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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特色
- 行程介绍
- 费用说明
- 预定须知
- 商品评价
天数 | 行程 | 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1 | 长沙-福州 | 含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2 | 福州-泉州 | 含 | 含 | 含 | 敬请自理 |
3 | 泉州-平潭 | 含 | 含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4 | 平潭-福州-长沙 | 敬请自理 | 含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旅客于长沙南站乘高铁二等座前往福建的省会城市-榕城【福州】,抵达后司机接站,前往【三坊七巷南后街】(自由活动,游览时间1.5小时):福州历史文化的标志,被建筑界喻为一座规模庞大的“明清古建筑博物馆”。自行游览【林则徐纪念馆】(游览时间1小时),创建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占地面积约8500平方米,内有仪门厅、御碑亭、树德堂、南北花厅、曲尺楼、竹柏轩等主要建筑物。晚餐自理,住福州。
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福州佳季精品/艺选/远恒/金百合/鑫潮酒店或等同标准
早餐后,前往海丝之路发源地【泉州】。游览【洛阳桥】享“海内第一桥”之誉。而后乘车前往【五店市】闽南特色的红砖厝建筑,横跨明、清、民国3个时期,掩映在密集的个高楼大厦中间,在当地历次现代都市改造建设中得以幸存,并得到不断升级保护。午餐品尝泉州姜母鸭餐。 午餐后前往【蟳埔村】蟳埔是泉州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起点的重要港口,蟳埔女勤劳贤惠,常年“佩戴花圈,插象牙筷”的头饰,住着独一无二的“蚵壳厝”(用牡蛎建造的房子);女性特别赠送【簪花体验】(含簪花头饰、服饰各一套)。这座渔村,无论是巷子里拍照的姑娘,还是街边满头银发撬海蛎的阿婆,都盘发梳成圆髻,系上红头绳,插着满头花,成为村里靓丽的“风景线”。适时集合,晚餐自理,入住酒店。
早餐:包含
午餐:包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泉州晋江锦江之星/雅禾商务酒店/华尔顿酒店/城适优选鞋都店/东方巴黎酒店或等同标准
早餐后,乘车前往【开元寺】现存主要庙宇系明、清两代修建。参观东西塔,【泉州西街】观西街,忆繁华泉州。 午餐自理,适时集合,前往乘车前往中国的马尔代夫【平潭岛】,参观【68小镇】,位于福建平潭澳前镇东澳村,这里是祖国大陆离台湾醉近的地方。游览【龙凤头海滨浴场】砂粒晶莹洁白,滩上可以行车走马畅游娱乐(禁止游客下海游泳,产生后果自行承担)。晚餐自理,住平潭。
早餐:包含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平潭清新客栈/卡瑞登/港湾/岚鸿/万林酒店或等同标准
早餐后,赴【北港村】参观北港特色民宿【石头会唱歌】,领略平潭石头厝的独特魅力。【长江澳风力田】远远地望过去,一座座风车排列得错落有致。前往【北部湾廊道】(景区电瓶车30元/人自理)一条生态旅游观光道作为山海之交,这里有山的秀美、海的壮阔是一处颇具亮点的观光道,观景台建设架空玻璃和玻璃栈道。适时前往福州站乘高铁二等座返回长沙南,结束愉快的旅程!
早餐:包含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6周岁(不含)以下且身高1.2米以下的小童,含当地车位导服费+半正餐;不含床位费、不含早餐、不含门票、不含往返动车票;超高产生其他费用客人当地自理。
1、交通:长沙南/福州往返高铁二等座(实名制);当地空调旅游用车(福建省内用车均需要套团,无法保障使用同一车辆,望您谅解;头尾两天仅含单趟接驳)。 2、住宿:3晚酒店双人标准房;酒店如无加床/亲子房/三人间或预定已满,产生单男单女请补足房差包房处理。(旅行社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游客入住。不提供自然单间,如产生单人房差请游客自行现付房差。旅游旺季和节假日期间,由于房源紧张,旅行社可能会安排入住不低于以上住宿标准的住房;节假日期间需全款留房,一经预定,退房全损)。 福州参考酒店:福州佳季精品/艺选/远恒/金百合/鑫潮酒店或等同标准;不能指定酒店、以实际安排为主。 泉州晋江参考酒店:锦江之星/雅禾商务酒店/华尔顿酒店/城适优选鞋都店/东方巴黎酒店或等同标准;不能指定酒店、以实际安排为主。 平潭参考酒店:平潭清新客栈/卡瑞登/港湾/岚鸿/万林酒店或等同标准;不能指定酒店、以实际安排为主。 关于酒店的说明:因部分游客不能爱惜酒店设施,故当地部分酒店房间内默认只提供浴巾和地巾,不提供毛巾。若有客人需要使用毛巾,可自行联系酒店前台索取。早餐为住房赠送,不用不退。 3、用餐:3早1正,酒店含早(不占床不含早),1正餐为泉州姜母鸭特色餐,个人原因放弃用餐费用不退。 4、门票:行程所列景点大门票(声明:游览顺序仅供参考,行程视情况调整;因价格已按最优惠价格核算,客人持有任何证件均不享受门票优惠)。 5、儿童:6周岁(不含)以下且身高1.2米以下的小童,含当地车位导服费+半正餐;不含床位费不含早餐、不含门票、不含往返动高铁票;超高产生其他费用客人当地自理。 6、导服:当地持国导证导游服务(纯玩不进店不加点可车售,各景区/餐厅内土特产和车售均不属于旅行社定点购物店;如因当团人数不足10人(含10人)我们将采用司机兼向导模式提供服务)。 (分布在景区、景点、餐厅、酒店、高速公路休息站及其他旅游行程中的购物场所,非旅行社安排,购物请谨慎,旅行社不负责后续事宜,请旅游者知悉)。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具体解释权归保险公司)。 8、其他:本行程满10人发团,如收客不满10人旅行社提前二天通知,游客可选择退团或更改其他线路出行,不作任何其他赔偿。
1、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2、景区配套旅游设施项目;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3、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及未提到的其它服务)。 4、中国境内机场(车站)接送;行李物品托管或超重费。 5、酒店押金,单间差或加床费用。 6、不占床位游客不含早餐、不含门票,身高超高门票自理。 7、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 8、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9、“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10、北部湾岚道景交20元/人。
行程天数 | 地点 | 活动项目 | 费用 | 最长停留时间 | 备注 |
---|---|---|---|---|---|
第2天 | 平潭 | 北部湾岚道景交 | 20 | 10 | 自愿消费 |
★用餐餐厅和景区周边开放性购物场所均不属于购物店。 ★请务必提供客人正确完整的出行信息:姓名,手机号码,抵离班次与时间等,保持电话畅通,以方便我社及时与客人联系确认。 ★因潮汐时间不稳定、景区限流、景区需预约游览等因素,导游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游览顺序,但不减少协议景点,敬请谅解。 【特别说明】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力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全程禁止游客下海游泳;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5、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8、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9、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擅自离团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承担。 10、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11、请您保持手机的畅通;以便导游出团的前一天通知有关事宜;通知时间在晚上19:00—22:00。 以上《旅游行程单》内容为合同附件部分,旅行社已提请旅游者签约代表对本《旅游行程单》所有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旅游者签约代表的要求对本《旅游行程单》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签约双方对本《旅游行程单》的含义认识一致,旅游者签约代表认同并接受本《旅游行程单》的全部内容。旅游者签约代表承诺按旅行社要求及时将本《旅游行程单》的所有内容如实告知全体旅游者。
1、确保身体健康:确认自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和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服用药物的,请随身携带并带足用量。 2、注意饮食卫生:提高防护传染病、流行病的意识。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和饮料。 3、防范水上风险:水上游览或活动,应加倍注意安全,不可擅自下水或单独前往深水区或危险水域,应听从指挥和合理劝阻。 4、遵守交通规则:通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行车途中系好安全带,并不要在车内走动,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人陪护,以防不确定危险。车辆在颠簸路段行驶过程中不要离开座位和饮食(主要是坚果类),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 5、保管贵重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申请酒店的保险柜服务,勿放入交运行李、酒店房间里或旅游巴士上。随身携带财物稳妥安置,不要离开自己视线范围。游览、拍照、散步、购物时,随时注意和检查,谨防被盗遗失。 健康申明•免责书 旅行社为了确保本次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建议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下列人群参团: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行动不便者及75周岁以上老年人。 本人 已完全了解了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自愿要求参加贵社组织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行程),并且承诺不属于上述八项人群范围之内。 本人并根据旅行社对高龄人群的接待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一、本人以及直系亲属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适合参加此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旅游团全部行程并近期返回。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有放弃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权利: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贵社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务。 五、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直系亲属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及本次旅游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纠纷,以本承诺函为准。 特此承诺! 承诺人(本人亲笔签名): 直系亲属(签字认可及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